在人工智慧(AI)技術快速發展之際,美國聯邦政府尚未建立起一套完整且具約束力的法律框架。在這樣的背景下,各州逐漸成為AI法規制定的重要推手,以應對技術帶來的新挑戰。本文將深入探討美國各州如何在聯邦缺乏相關法律基礎時,引領AI法律發展,以及這些努力對全國監管框架形成所帶來的啟示和挑戰。
一、美國聯邦與各州AI法規發展的背景概述
聯邦層面目前雖然有一些政策指導,例如拜登總統提出的《人工智能權利藍圖》,但這些文件多為原則性建議,缺乏強制力,也無明確操作細節。因此,在面對如數據隱私、算法歧視等複雜問題時,聯邦政府顯得力不從心。
另一方面,各州因地制宜地進行探索。例如,加州作為科技創新的中心,其立法更注重高端技術帶來的新型風險,而科羅拉多等地則聚焦於消費者保護等基礎問題。這種靈活性使得地方政府能夠針對特定場景進行更具針對性的監管,同時也填補了聯邦法律空白。
此外,由於第118屆國會至今仍未通過全面性的人工智慧相關立法,使得地方政府不得不承擔更多責任。例如,一些地方政策已經開始嘗試填補空白,如加州專注於大型前沿系統安全,而科羅拉多則致力於避免日常生活中的算法偏見。
二、加州在AI法規中的領先角色
作為科技巨頭聚集地,加州一直走在技術創新和監管前沿。2024年通過並等待簽署成正式法律的SB 1047,即「安全創新與前沿人工智慧模型法案」,便是一個典型例子。
該法案專門針對那些開發成本超過1億美元或運算能力達到一定門檻的大型前沿AI系統,要求開發者進行全面且嚴格的安全測試,以確保這些系統不會引發災難性後果。例如,如果某個大型語言模型被用於醫療診斷或金融決策,它需要經過詳細測試以確認結果可靠,不會造成誤導或損害。此外,它還引入了第三方審核制度,以提升透明度和公信力。
值得注意的是,此項政策還包括其他重要條款,例如深度偽造內容標註、舉報者保護以及演藝界權益保障。尤其是在選舉期間標註生成內容,有助於減少誤導選民風險;而表演者聲音或影像被複製時需獲得明確授權,更是一次創新的嘗試。 此舉提升了高風險技術應用中的透明度,也讓其他希望制定類似政策地區有了參考範本。同時,加州還嘗試平衡創新與安全——既要促進技術進步,又要防止潛在危害擴散至不可控範圍。
三、科羅拉多州《人工智慧消費者保護法》的特色
相較於加州專注於高端技術應用,科羅拉多更關注日常生活中可能受到影響的大眾群體。《人工智慧消費者保護法》定義了「高風險」系統,即那些能直接或間接影響人類重大決策(例如就業、貸款)的算法模型。如果你曾申請貸款卻被拒絕,那麼很可能是因為背後使用了一個存在偏見或錯誤判斷風險的演算法。 該法律要求所有涉及此類應用場景開發商遵守透明度原則,同時禁止任何形式基於偏見或歧視的人機交互結果輸出。
例如,一家招聘平台若使用演算法自動篩選履歷,就必須確保其程序不會因候選人的姓名、種族而產生偏見。如此一來,不僅減少因算法偏差造成的不公平待遇,也增強使用者信任感。此外,公司需披露如何管理已知風險,包括避免基於種族、性別等特徵產生歧視的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此項立法計劃於2026年生效,給予企業足夠時間調整內部流程以符合新標準。同時,它也表明地方政府願意採取長期策略來解決複雜社會問題。
四、聯邦層面的努力:拜登總統《人工智能權利藍圖》
儘管各州已經積極行動,但我們不能忽略聯邦層面的努力。例如,《人工智能權利藍圖》提出五大基本原則,包括系統安全有效、防止算法歧視、數據隱私保護等。此外,白宮還要求主要科技公司,如OpenAI和微軟,在DEFCON31黑客大會上公開評估其大模型是否符合上述原則。 然而,由於缺乏強制執行力以及具體操作細節,《藍圖》更多是一份倡導公共討論和提升公眾認知的重要文件。例如,其中提到建立分辨生成內容的方法,可以幫助普通人識別假新聞;而開發修補重大軟體漏洞工具,更是直接回應當前網絡安全需求。但整體而言,其作用主要集中在鼓勵市場自律和促進跨界合作方面,而非直接改變市場行為模式。
五、各州立法對全國AI監管框架形成的啟示與挑戰
從目前情況看,各州市場主導下形成了一套分散但具有實驗性的監管模式。然而,這種方式也帶來了一些挑戰。例如,不同地區之間可能出現標準不一致甚至相互衝突情況,使得跨境企業難以同時滿足多方要求。此外,如果某些重要議題未被納入任何地方政策中,那麼整體治理效果仍然有限。
因此,要想真正建立起全面有效且可持續運轉制度,就需要找到平衡點——既尊重地方自主性又促成全國協調合作機制誕生。一個可行方法是由聯邦政府制定最低標準,再由各州根據自身需求補充完善,以實現全國範圍內的一致性與靈活性的結合。同時,可考慮設置跨洲協作委員會,共享最佳實踐經驗,以減少矛盾並提升效率。